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|3·15教育宣传之分红险的“分红”到底分什么?
相信只要对保险有过稍加关注的朋友,肯定看到过“分红险”这类产品。除此之外,像寿险、年金险、两全险等等其他险种,也能附带上一些“分红”的功能。
那么,“分红险”到底是什么?又能分多少“红”呢?
寿险,按行业内对险种的分类上来看,“分红险”和“寿险”都属于“人寿保险”这个范畴。但不同的是,平时所提到的“寿险”是“普通型人寿保险”,而“分红险”被归类为“新型人寿保险”。
不过,对“分红险”来讲,所归属的类别名称叫什么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它的功能属性,“分红险”更像是一种“财富分配方式”。
说白了就是,“分红”不仅可以独立存在,也能和其他险种结合起来,附在其他险种身上,提供“分红”的功能。
比如分红型的年金险、分红型的终身寿险、分红型的重疾险。
其中,分红型的终身寿险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。
首先,因为它的本质还是寿险,所以具备保障身故责任这一最基本的功能。同时,又因为它具备了“分红”属性,所以如果每年有“红”可分,那么投保人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当年的盈利分红。同理,分红型的年金险亦也是类似的情况。
这类年金险除了可以保证我们每年都能领取到应得的年金,同时我们在此基础之上还能额外获得分红的额度。
按银保监会发布的《分红保险精算规定》给出的官方说法:本规定所称分红,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,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。
那么,什么是“盈余”?
简单说,保险公司会根据该类型保险上一会计年度的盈余,按照一定比例以现金红利、增值红利等方式分发给被保险人。需要注意的是,分红险分的盈余并不是保险公司当年的整体利润,而是与这款分红险有关的盈利。
那么,问题也来了,分红的前提是要有“可供分配的盈余”,如果没盈余,我们也是拿不到“分红”的。
关于这点,监管层面也早在2015年发布的第93号文件中有过明确规定:
保险公司应当在分红保险产品说明书中用醒目字体标明,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,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。
重点来了:红利可能为零。也就是说,分红险分到的“红”是不确定的,这个主要看与这款分红险有关的盈余。当保险公司盈利多时分到的红利就多,当保险公司的盈利少时,盈利就少。但从商业的角度看,保险公司会尽全力让自己盈利的,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我们的利益。